关于评选2019年办学系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的通知

发布者:王诗琪发布时间:2019-03-25浏览次数:1013

各办学点,校内各学院:

为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养新时代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学校决定开展2019年办学系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的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及比例

普通本专科在籍学生(含五年制高职四、五年级学生)。

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学生人数在1000人以下,可推荐1名候选人;1000人以上,可推荐2名候选人。

先进班集体:每个单位可推荐1个候选班级。

二、评选标准

三好学生的主要标准: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政治方向坚定。具有优良的道德品质,文明的行为举止,优秀的学习成绩,遵纪守法,模范遵守社会公德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参加公益劳动和社会实践,积极参加体育锻炼。

优秀学生干部除了应具备上述三好学生的主要标准外,还应担任班级、党团支部和院系学生会主要干部,热心社会工作,热情为同学服务,严于律已,努力工作,在同学中具有较高的威信。

先进班集体的主要标准:有政治坚定、团结协作、以身作则、服务学生的班委会;有积极上进、团结互助、遵纪守法、崇尚科学、热爱集体、朝气蓬勃、文明健康的良好班风;有严谨求实、刻苦钻研、奋发向上的优良学风;积极参与校风建设和争做文明先锋活动;保持良好的宿舍卫生环境和个人卫生习惯,积极开展各项体育锻炼活动。

三、评选推荐程序

评选推荐工作在各单位党政领导下进行,由学生工作部门和共青团组织共同负责。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候选人的提名须经其所在班级酝酿,通过民主选举产生。经党团组织和行政领导审核确定名单并在各学院或办学点公示无异议后上报省校学生工作处。省校对申报材料组织评审,并择优推荐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

四、评选推荐要求

评选、推荐要做到坚持标准,保证质量,全面衡量。三好学生候选人应至少有一次被评为院系级及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应在符合标准的现任班级、院系主要学生干部中产生,先进班集体应在院级先进集体中产生。

五、报送材料

各单位请于3月26日前将以下材料上报省校学生工作处。

(一)江苏城市职业学院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推荐表

(二)江苏城市职业学院先进班集体推荐表

(三)江苏城市职业学院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推荐情况汇总表

(四)江苏城市职业学院先进班集体推荐情况汇总表

(五)获奖证书复印件

上述材料纸质稿加盖公章后寄(送)省校学工处,电子稿发至邮箱:1789868704@qq.com,逾期不报作弃权处理。

联系人:杨丹

联系电话:025-86496570

邮寄地址:江苏省南京市应天大街832号江苏城市职业学院学生工作处。

附件:1.江苏城市职业学院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推荐表

2.江苏城市职业学院先进班集体推荐表

3.江苏城市职业学院2019年办学系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汇总表

4.江苏城市职业学院2019年办学系统先进班集体汇总表

江苏城市职业学院

2019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