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办学点:
为规范学籍管理,提高制度执行意识,根据《江苏城市职业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的学习年限规定,经研究决定,对顾新强等714名已超过最长学习年限的学生,按自动退学在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做学籍注销处理,现将名单公布如下(见附件),如有异议请于9月8日前反馈至学籍管理处。
学籍管理处联系电话:025-86265516 ;
联系人:孙老师(三年制高职)王老师(五年制高职)。
附件:江苏城市职业学院注销学籍学生名单(请至OA下载)。
发布者:杨海强发布时间:2017-08-30浏览次数:968
各学院、办学点:
为规范学籍管理,提高制度执行意识,根据《江苏城市职业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的学习年限规定,经研究决定,对顾新强等714名已超过最长学习年限的学生,按自动退学在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做学籍注销处理,现将名单公布如下(见附件),如有异议请于9月8日前反馈至学籍管理处。
学籍管理处联系电话:025-86265516 ;
联系人:孙老师(三年制高职)王老师(五年制高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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