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期中教学检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卢锦发布时间:2017-05-02浏览次数:702

各学院:

为全面了解本学期教学工作情况,及时发现并解决教学工作中的问题,以查促改,不断提高教学质量,根据本学期教学工作的安排,定于2017年4月24日—5月5日(第10—11周)进行期中教学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方式

本次检查主要采用学院自查、教务处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各学院负责期中教学检查工作的自查与落实,教务处组织人员对相关内容抽查,并通过座谈会形式,听取教师对日常教学运行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发现和解决教学工作中遇到的问题,通报检查结果。

各学院自查时间段:2017年4月24日—5月5日;

教务处抽查和座谈会时间段:2017年4月24日—5月5日。

二、检查内容

(一)课堂教学情况

为积极配合好学校学风建设专项检查工作,本次期中教学检查主要内容为课堂教学情况,具体要求详见下发的《关于加强课程教学管理的通知》。

(二)常规教学情况

主要采用随机听课、抽查有关资料、召开座谈会等方式进行。主要内容:

1.授课计划执行情况:根据教学大纲和授课计划安排,课堂教学、实验实训、实习和毕业设计(论文)等教学工作的实施情况;

2.教学质量:教学态度、教学效果、辅导答疑、作业批改等情况;

3.教研活动:教研活动开展情况及相关记录;

4.听课研讨情况:观摩公开课教师人数、公开课评课情况、系(部)集体听课情况及听课记录;

5.班级日志填写完整情况;

6.对日常教学情况、教学运行、教学改革和教风的看法。

(三)实践教学情况

采取现场抽查实验实训相关记录等方式进行,检查教师指导记录、学生到课率以及实践内容等情况。对毕业班学生,各学院应按计划认真开展顶岗实习和毕业设计(论文)的教学检查工作。

各学院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自查,记录并填写期中教学检查学院自查情况反馈表(附件一)、自查工作统计表(附件二)、教研会开展情况统计表(附件三),并准备好相关佐证材料。各学院于2017年5月10日前提交上述材料纸质稿和电子稿。座谈时间另行通知。

联系人:田阳,电话:86265390,邮箱360870050 @qq.com。

  

附件一:学院自查情况反馈表

附件二:学院自查工作统计表

附件三:学院教研会开展情况统计表

  

教务处

二○一七年四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