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三年制高职二〇一七届毕业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刘月发布时间:2017-05-02浏览次数:684

各学院、各办学点学籍管理部门:

为做好三年制高职2017届毕业工作,保证毕业工作顺利进行,现将2017届毕业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预审对象

2012级、2013级、2014级在籍三年制高职学生及按规定办理入伍保留学籍并在退伍后办理恢复学籍手续的学生。


二、工作要求

本次预审工作,要严格按照《江苏城市职业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苏城院〔2014〕68号)等一系列对学生毕业要求的文件规定执行,确保预审核工作中的相关毕业数据准确无误,及时做好办理学生毕业证书的前期工作。各院系、办学点务必安排专人负责此项工作,责任到人,由于错报、漏报而对毕业学生造成不良后果的,将由上报单位承担相关责任。


三、工作程序

1、教学班学习情况审核。

(1)各院系、办学点依据教学班教学计划,逐一核查已上报学生学习科目的完成情况。

(2)确定预毕业人数。

2、从城职院学籍管理群(群号:31318047)“群共享”中下载“关于做好三年制高职2017届毕业生预审核工作的通知.RAR”。

(1)对附件七《三年高职2017届预毕业名单4422人.dbf》中的数据进行认真核对,对确定本届不能毕业的学生数据做删除处理,对预计可毕业学生认真核准其基本信息(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专业、学制等)。

(2)对退伍恢复学籍本届可毕业的学生需填报(附件三)。

3、按要求分别填报下列表格:

(1) 《江苏城市职业学院2017届预注册毕业生情况统计表》(附件一);

(2)《江苏城市职业学院2017届不毕业学生信息汇总表》(附件二);

(3) 《江苏城市职业学院2017届退伍复学学生信息汇总表》(附件三);

(4)《江苏城市职业学院学生信息核对有误登记表》(附件四);

(5)《江苏城市职业学院办理结业证书申请表》(附件五)

(6)《江苏城市职业学院学生结业申请汇总表》(附件)

以上所有附件以电子和纸质形式上报,所报材料必须有经办人、相关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请各院系、办学点于2017年4月5日前提交上述表格材料至学院学籍管理处学籍管理科进行毕业预审核。



四、联系方式

江苏城市职业学院学籍管理处学籍管理科1708室 孙军华,电话:025-86265516。

  


  

  江苏城市职业学院学籍管理处

二○一七年三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