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纪委重申两节期间党风廉政建设纪律要求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3-09-26浏览次数:405

校纪委节前分别召开了有纪委委员、纪检监察干部、系部总支书记和党办校办、宣传、人事、财务、学工、团委、工会、教务、学院等职能部门及教学单位参加的关于加强我校中秋、国庆两节期间党风廉政建设的会议。
会议学习了中纪委、中央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关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刹住中秋国庆期间公款送礼等不正之风的通知》和江苏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坚决刹住公款请客送礼等不正之风的通知》的精神。重申了两节期间党风廉政建设的纪律要求。严禁用公款送月饼送节礼;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或安排与公务无关的宴请;严禁用公款安排旅游、健身和高消费娱乐活动;严禁以各种名义突击花钱和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实物。号召大家过一个风清气正的中秋节、国庆节。会议提出,各部门领导干部要严于律己,一岗双责,在职责范围内做到“谁主管,谁负责”,层层抓落实。纪检监察要发挥职能作用,强化监督检查。会上还就节前防止公款送节礼、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和奢侈浪费等不正之风情况进行了初步了解。
与会人员表示坚决拥护中纪委和省两办《通知》精神,带头做到廉洁自律和“八个严禁”,同时做好本部门对《通知》精神的贯彻落实工作。
会前,学校党政主要负责领导对坚决贯彻落实中纪委和省两办《通知》精神和会议内容作出了严肃而明确的指示。会后,校领导进一步对分管部门落实两节期间党风廉政建设作出了具体部署。校纪委对所有校处两级领导干部和重点岗位人员发出了廉政短信,提醒两节期间加强廉洁自律,做到“八个禁止”,过一个风清气正的中秋节、国庆节。